纯艺术类申请人的审核费用500元人民币,请申请人通过银行汇款至审核部,然后将审核材料邮寄或者前台递交到北京审核部。审核部只审核申请人的资格和所递交的材料,合格后会为申
纯艺术类申请人的审核费用500元人民币,请申请人通过银行汇款至审核部,然后将审核材料邮寄或者前台递交到北京审核部。审核部只审核申请人的资格和所递交的材料,合格后会为申请人颁发10份审核证明(Bescheinigung),该证明不等同于审核证书,申请人可以凭此申请德国艺术类院校,但不能申请德国普通大学的艺术科学类专业,如音乐学专业。
需要申请德国大学的艺术类专业需要按“一般国内申请人”办理。在获得了德国艺术类院校的入学通知书或者是考试邀请函后按规定向有关的德国驻华使领馆提出签证申请。
一、适用范围
1. 申请人尚在中国国内,并且申请德国艺术类院校。
2. 只限于美术、音乐等纯艺术类学科申请人,如油画,钢琴等。(不含设计类和艺术教育类)
3. 如果纯艺术类申请人选择正常程序,则本规则不适用。
二、汇款须知
纯艺术类申请人的审核费用500元人民币。请申请人以本人名义通过当地的银行系统向如下帐户汇款交纳审核费:
收款人名称:德国驻华使馆文化处留德人员审核部
账号:8037 1514 7508 0920 01
收款银行名称:中国银行北京亮马河大厦支行
(收款人名称和帐号必须一字不差)
原则上,汇款时间与交寄材料的时间间隔不要超过一周。否则会影响到材料和审核费的对帐,使材料受理时间延长,影响进度。
三、所需材料
纯艺术类申请人需要递交如下申请材料一套:
1. 银行汇款收据的复印件
2. 审核申请表(填写完整并贴上近期2寸证件照片)
3. 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如有护照,也需提供护照复印件)
4. 回邮详细地址和联系电话
5. 小学毕业证书的复印件(无需公证)
6. 初中毕业证书的复印件(无需公证)
7. 高中毕业证书的翻译公证件
8. 高考成绩证明(即大学录取花名册)的翻译公证件
9. 大学在读证明的翻译公证件 (在读生提供,见注释1)
10. 大学毕业证书的翻译公证件(毕业生提供)
11. 学士学位证书的翻译公证件(毕业生提供,见注释2)
12. 大学成绩单的翻译公证件一份(见注释3)
13. 其他更高一级的学历材料翻译公证书(如有请提供)
<注释>
1. 大学在读证明必须注明:通过何种形式被大学录取,大学的院、系名称,所学专业,学号,学制,学习起止时间,已读完的学期数,是否有退学休学情况。并由教务处或者档案室等学籍管理部门盖章,只有系级盖章无效。
2. 如本科毕业生而未获得学位证书,需提供高校出具的未获得学位的说明,请提供原件。
3. 大学成绩单必须包括大学期间所有学习过的课程成绩,需要分学期开具,并由教务处或档案室等学籍管理部门盖章,只有系级盖章无效。
4. 以上材料可以邮寄或到审核部递交,邮寄地址参见审核部地址。
5. 以上所指翻译公证件均为:有德文或英文翻译的公证件原件。如何办理可以咨询当地的公证机关。
6. 审核部可以要求申请人提供其他材料。
四、艺术类中学生申请须知
如果申请人为艺术类中学生,也可以申请德国艺术类院校。如果您已经获得了德国艺术院校的入学通知书或者考试邀请函,并且要求您参加审核。您可以向审核部提出申请,审核部将与德国院校联系,出具“不审核证明”,学生本人可以得到该证明的复印件。申请人凭德国艺术院校的入学通知书或者考试邀请函连同此复印件可以到德国使、领馆签证机关递交签证申请。审核部还可以根据申请人的需求,为北京使馆辖区内的申请人预约使北京使馆签证处面签时间。此类审核费用为500元人民币,请通过银行汇款到审核部的帐户。
艺术类中学生申请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 汇款单复印件
2. 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如有护照,也需提供护照复印件)
3. 回邮详细地址和联系电话
4. 小学毕业证书复印件(注明学制、学习起止时间)
5. 中学在读证明翻译公证件(注明学制、学习起止时间)
6. 中学成绩单翻译公证件(由中学教务处/档案室等校级部门盖章)
7. 德国院校邀请参加入学考试的邀请函Einladung zur Aufnahmeprüfung(注明学校名称及联系方式)的复印件